列宁国家法治建设理论及其现实价值 被引量:2
Lenin's Theory on How to Construct the Rule of Law and Its Practical Value
中文题名:列宁国家法治建设理论及其现实价值
作者:王建国
第一作者:王建国
机构:[1]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年份:2015
卷号:33
期号:2
起止页码:29-41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列宁;国家法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现实价值;
摘要:随着苏俄由战时转向和平建设时期,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缔造者的列宁深刻地认识到法治建设对于巩固苏维埃国家政权和维护布尔什维克党执政合法性的重要性。列宁认为,宪法是国家法治建设的根本大纲;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本前提;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是国家法治建设实施的重要运行环节;检察机关践行法律监督职权,是维护国家法治建设的制度保障。列宁的国家法治建设思想形成于苏俄革命成功初期并付诸于苏俄及苏联成立之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阶段的制度实践,对于当下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而言,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推进国家法治进程仍然具有重要的时代借鉴价值。
分类号:DF044[法的历史类型]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7783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