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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费者”之界定要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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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消费者”之界定要件

作者:孟勤国 戴盛仪

第一作者:孟勤国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5-11

中文期刊名:理论月刊

中文关键词:消费者;自然人;经营者;生活消费;

摘要:什么是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中没有明确的界定,立法上的疏漏,使得消费者的界定问题始终是《消法》适用中的一个焦点问题,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难解之惑,为使《消法》更加完善,对什么是消费者问题在理论上应该有清楚的界定和论析。本文认为消费者应包括三个要件,即消费者仅限于自然人,单位、家庭不属于消费者;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由经营者提供,不是由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其使用者、接受者不属于消费者;消费者是为满足生活需求而进行生活消费活动的人,进行生产性消费活动的人不是消费者。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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