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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维规制下的新型人格权保护——从“大妈讹老外”乌龙案说起     被引量:6

Guide and Regulation of Rule of Law Thinking in New Type Personality Right Protection--Speaking from the "Grandmama blackmails the foreigner" snafu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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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律思维规制下的新型人格权保护——从“大妈讹老外”乌龙案说起

作者:宋保振

第一作者:宋保振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年份:2015

卷号:30

期号:1

起止页码:163-173

中文期刊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人格权;新型人格权保护;法律思维;法律话语权;

摘要:法治建设当下,各种新型人格利益层出不穷。在这些利益的保护上,严重的法律话语权缺位导致人们在侵权案件面前还不知道或不习惯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新型人格权利的保护亟需诉诸兼具规范性和经验性的法律思维活动,以区别于道德评判之极端、习俗论断之含混。这表现在:立法层面,恢复新型人格权的独立性及去神圣化,构建法律思维两种路向映射下的人格权双重立法模式,并诉诸特定的请求权体系以保证实现;司法层面,明确新型人格权保护的司法立场,通过法律思维过程拨开典型案件裁判所产生的道德修辞迷雾,同时用思维程序的规范性来约束新型人格权利之泛化。

分类号:D923.9[婚姻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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