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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之司法困境与立法修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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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之司法困境与立法修正

作者:吴小帅

第一作者:吴小帅

机构:[1]山东建筑大学

年份:2014

卷号:30

期号:6

起止页码:87-91

中文期刊名: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轻微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起诉方式;案件范围;自诉权;证据收集;公诉案件;公诉权;实践证明;

摘要:1996刑事诉讼法大大扩张了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范围,2012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维持了这一自诉格局。1在现行法律规定的三类自诉案件中,第二类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起诉方式进行自由选择,故又称为"选择型自诉案件"。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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