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籍没制与社会流动——兼论中古社会阶层的“扁平化”动向 被引量:2
Enslaving Law and Social Mobility of the Tang Dynasty: Concurrently on the Flatting Tendency of the Social Structure in the Middle Age
中文题名:唐代籍没制与社会流动——兼论中古社会阶层的“扁平化”动向
作者:陈灵海
第一作者:陈灵海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上海200127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98-105
中文期刊名: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籍没;贱民;身份法;社会流动;唐代法制;
摘要:唐代继承了魏晋以来反逆犯罪者家属籍没为官奴婢的制度,并在律、令中作了更系统的规定。然而,其运作则呈现看似矛盾的取向:一方面,统治者在立法、司法中常表现出扩张冲动,对于籍没反逆犯罪者家属手段峻严,甚至不惜逾越常法。另一方面,唐代奴婢的法律地位进入了整体上升的轨道,法律限定趋于宽松。从社会流动的角度看,对反逆犯罪者家属的籍没产生了自上而下、自中而边的阶层与区域流动,又基于恩赦等产生反方向的回流。对这些看似矛盾的现象,需结合其背后蕴藏的社会阶层结构"扁平化"的大趋势,才能予以准确理解。这种对社会上层的重刑化,将有威胁的上层人员打压至底层;对社会下层的轻刑化,有助于下层的上升,是社会结构"扁平化"趋势在刑罚领域的集中反映。
分类号:D663[阶级、阶层]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