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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识人民法院的性质——兼评人民法院“去行政化”     被引量:2

New Understanding on the Nature of the People's Court --And Some Comment on Its De- administration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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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重新认识人民法院的性质——兼评人民法院“去行政化”

作者:沈寿文

第一作者:沈寿文

机构:[1]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6-15

中文期刊名:学术探索

中文关键词:人民法院;性质;司法行政;

摘要:我国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将人民法院定性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但这一定性并不能解释人民法院现实生活中承担的非审判职能,也无法回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人民法院“去行政化”改革的目标。只有正视人民法院同时具备司法(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审判管理)机关的双重性质,才能为司法改革提供出发点,也才能理解人民法院“去行政化”的实质。

分类号: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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