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人民法院的性质——兼评人民法院“去行政化” 被引量:2
New Understanding on the Nature of the People's Court --And Some Comment on Its De- administration Reform
中文题名:重新认识人民法院的性质——兼评人民法院“去行政化”
作者:沈寿文
第一作者:沈寿文
机构:[1]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6-15
中文期刊名:学术探索
中文关键词:人民法院;性质;司法行政;
摘要:我国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将人民法院定性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但这一定性并不能解释人民法院现实生活中承担的非审判职能,也无法回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人民法院“去行政化”改革的目标。只有正视人民法院同时具备司法(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审判管理)机关的双重性质,才能为司法改革提供出发点,也才能理解人民法院“去行政化”的实质。
分类号: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