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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以刑制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定罪意义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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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何以“以刑制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定罪意义

作者:石经海 熊亚文

第一作者:石经海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2]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重庆401120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208-218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战线

中文关键词:刑法;以刑制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规则构建;适用;

摘要:有关“以刑制罪”的理论纷争及其引发的刑法冲突,均源于对“以刑制罪”之刑法实质缺乏合理认识。事实上,一直被学界普遍忽视甚至否定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定罪意义,在理论根基和核.心内涵上与“以刑制罪”理论有着高度契合。从内在关系看,二者具有同质性——“以刑制罪”之刑法实质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定罪意义的要求和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定罪意义为“以刑制罪”理论划定了合法性界限并提供了规范根据。基于此,“以刑制罪”理论之适用在根本上应当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指导定罪的基本精神,具体应当通过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定罪意义的刑法立法之适用来指导定罪。

分类号:D914.1[刑法]

收录:BDHX:【BDHX2014】;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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