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何以“以刑制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定罪意义
第一作者:石经海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2]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重庆401120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208-218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战线
中文关键词:刑法;以刑制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规则构建;适用;
摘要:有关“以刑制罪”的理论纷争及其引发的刑法冲突,均源于对“以刑制罪”之刑法实质缺乏合理认识。事实上,一直被学界普遍忽视甚至否定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定罪意义,在理论根基和核.心内涵上与“以刑制罪”理论有着高度契合。从内在关系看,二者具有同质性——“以刑制罪”之刑法实质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定罪意义的要求和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定罪意义为“以刑制罪”理论划定了合法性界限并提供了规范根据。基于此,“以刑制罪”理论之适用在根本上应当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指导定罪的基本精神,具体应当通过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定罪意义的刑法立法之适用来指导定罪。
分类号:D914.1[刑法]
收录:BDHX:【BDHX2014】;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