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第一作者:樊崇义
机构:[1]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中国政法大学诉讼学研究院;[3]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54-60
中文期刊名:中州学刊
中文关键词:侦查中心;审判中心;庭审实质化;证据裁判;
摘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质上是强调审判阶段尤其是第一审程序中的法庭审判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中心地位,强调把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限定在审判阶段,并通过制度提升法院的权威,保证判决的终局性。为此,一方面,应当对现行刑事审前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引入司法令状原则,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引导和监督,通过权力制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另一方面,应当对法庭审判进行实质化改革,确立、完善证据开示制度和庭前会议制度,改革全案卷宗移送制度,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此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还要求全面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