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二重派生诉讼适格原告要件的构建
作者:沈贵明
第一作者:沈贵明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200042
年份:2015
卷号:21
期号:2
起止页码:105-120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二重派生诉讼;适格原告要件;股份交换与股份转移;
摘要:二重派生诉讼制度是在公司重组、集团化发展运作中,完善公司集团治理机制,堵塞法律漏洞,保护投资人基本权益不可缺少的必要环节。对二重派生诉讼适格原告的科学规制,是二重派生诉讼制度构建的核心。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充分控股是二重派生诉讼适格原告的前提要件。具有母公司股东资格是二重派生诉讼适格原告的实质要件,在现行制度层面,这一要件表现为法律对原告持股比例和持股时间的规定,二重派生诉讼适格原告的持股规则应当与现行公司法的规定相协调,但在股份交换或转移等特殊情况下,这一规则应当变通适用。派生诉讼前置程序是确认公司诉讼法定代表人怠于履职诉讼行为的必要措施,也是股东取得二重派生诉讼适格原告资格的程序要件。
分类号:DF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8549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