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后果考量”与“法条主义”的较量——穿行于法律方法的噩梦与美梦之间
作者:孙海波
第一作者:孙海波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5
卷号:21
期号:2
起止页码:167-177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疑难案件;社会效果;后果考量;法条主义;形式法治;
摘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司法政策,导致审判实践过分依赖对法外各种后果的考量,法律规范在司法裁决中的地位日渐式微。由于社会效果论自身所面临的一些难题,导致它向作为一种方法论的后果主义裁判的转化并不成功。通过对张学英诉蒋伦芳案的分析可以看到,后果主义裁判在大多数时候虽然采用了"依法裁判"的外在形式,但却掩饰不住对案件起根本决定作用的法外因素,这不仅动摇了司法裁判的合法性而且也危及形式法治。相比之下,法条主义正是我们所应追求的一种法律在场的司法裁判理论。无论如何,案件必须在法律的名义下被裁决,这是法治最低限度的要求。
分类号:DF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