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发展中国家药品实验数据保护的应然选择
第一作者:景明浩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130012;[2]延边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32
期号:1
起止页码:94-99
中文期刊名:东疆学刊
中文关键词:发展中国家;药品;实验数据;选择;
摘要:TRIPS协议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成员方有义务对药品实验数据提供保护,但该条款的一般性措辞表述方式,为成员方对药品实验数据保护提供了灵活的选择空间。发展中国家及最不发达国家普遍面临国内公共健康保护问题,在对实验数据进行保护时应尽量选择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模式,在批准强制许可时应涵盖实验数据内容,以便最大程度地保护本国民众可以得到低廉的仿制药品。在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时,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提出的TRIPS--plus条款应持谨慎态度,坚守TRIPS协议规定的最低保护要求,切实保障本国民众的利益。
分类号:D993.9[国际组织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