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排污权”法律属性的再认识——从分析“环境容量”的特性入手
Reconsideration about the Legal Characteristics of Emission Right—Begin from the Character of Environmental Capacity
中文题名:对“排污权”法律属性的再认识——从分析“环境容量”的特性入手
作者:毛仲荣
第一作者:毛仲荣
机构:[1]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2]陇东学院政法学院,甘肃庆阳745000
年份:2015
卷号:38
期号:1
起止页码:111-115
中文期刊名: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排污权;排污许可;环境容量;
摘要:学界围绕排污权属性争论得比较激烈,焦点在于确定排污权到底应是何种权利。从权利的基本构成要素和传统法律权利理论来看,排污权不具有权利属性。从环境容量的特性来看,环境容量既不能承载所有权也不能以商品形态出现,环境容量只能承载公众的环境利益。由于排污许可本质上是政府代表公众对公众环境利益的一种附条件的让渡,排污权也只能是表明了排污者基于政府让渡而支配公众部分环境利益的法律状态。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