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管辖权下移制度的修改与再完善——以审判权与诉权的冲突与平衡为视角
作者:宋旺兴
第一作者:宋旺兴
机构:[1]郑州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12
起止页码:93-97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级别管辖;管辖权下移;确有必要;报请;自由裁量权滥用;
摘要:民事诉讼中,审判权被滥用、诉权被剥夺的现象时有发生,管辖权下移就是一个典型例证。《民事诉讼法》修改时,以"确有必要"和"报请上级法院同意"的条件限制,目的使审判权和诉权和谐共处,但"确有必要"的不确定性并不能有效杜绝审判权的扩张,报请制度还为审判权的膨胀提供了程序上的保障,导致管辖权下移制度的初衷不能真正实现。这既有程序工具主义、职权主义和立法宜粗不宜细的弊病等主观原因,也有法院的行政化、地方保护主义等现实原因,还有历史继承性、请示制度的渊源等历史原因。管辖权下移制度在当前中国确有存在的必要性、现实性和可行性,基于审判权与诉权相互依存的关系,和管辖权下移中被滥用以及诉权被剥夺的现实,应适当限制审判权,充分保障诉权,积极改进与管辖权下移相关的配套制度,才能在管辖权下移中让诉权和审判权和谐共处。
分类号: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4_2016】;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