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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多倍赔偿的基数确定——最高人民法院第17号指导案例研究     被引量:9

How to Fix the Cardinal Number of Multiple Damages: A Study on Supreme Court's Guiding Case X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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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多倍赔偿的基数确定——最高人民法院第17号指导案例研究

作者:李友根

第一作者:李友根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3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2-23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指导案例;多倍赔偿;惩罚性赔偿;基数;

摘要:在我国,经营者在汽车销售中对其销售前曾经维修的信息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否根据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获得汽车价款加倍的赔偿,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有着不同的裁判立场。尽管我国《消法》所规定的多倍赔偿制度一直被称为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其制定背景、制度目标、观念基础等均与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有着明显的区别。基于与美国BMW of North America v.Gore案的比较分析,我国的多倍赔偿制度与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功能定位、数额计算等方面也有不同,以"商品价款"为多倍赔偿的计算基数正是这些区别的具体体现。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第17号指导案例所确立的裁判结论及其规则应当予以肯定。在此类经营者欺诈销售的案件中,法院应坚持指导案例的立场,尊重立法者的政策选择,以商品价款为多倍赔偿的基数,并在欺诈构成、新车判断等方面予以细化。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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