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生态犯罪空白罪状之不法要素的界定与补充     被引量:3

收藏

中文题名:生态犯罪空白罪状之不法要素的界定与补充

作者:邓国良 石聚航

第一作者:邓国良

机构:[1]江西警察学院;[2]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3]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42-147

中文期刊名:江西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生态犯罪;空白罪状;不法要素;界定;

摘要:对生态犯罪空白罪状的不法要素界定和补充,在不突破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底线的同时,应当将某些不法类型合理地解释进去,以丰富与充实其不法的内涵。在具体的生态犯罪罪名解释时,非刑事法律的规定未必可以直接转化为刑事不法的要素。在罪量要素遴选与确定的过程中,应当删除主观要素和主体性要素等非客观的要素,将其重新回归到责任要素的体系之中,进而保证罪量要素的自洽性。在具体罪量设定中,刑法应当进一步地周延罪量的范围,统一规定关联犯罪的罪量要素,以增强量刑的协调性。

分类号:D924.1[总则]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