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困境看我国刑事自诉圈的立法重构——以对S省若干区县的实证调研为基础 被引量:4
On the Legislation Defection of Private Prosecution Circle in Chinese Criminal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ractical Dilemma
中文题名:从实践困境看我国刑事自诉圈的立法重构——以对S省若干区县的实证调研为基础
第一作者:吴小帅
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15
卷号:30
期号:2
起止页码:153-160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刑事自诉圈;自诉;公诉;立法缺陷;重构;
摘要: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范围的规定粗疏且紊乱,实践中问题重重。在法定的三类自诉案件中,第一类的“圈”划得过宽,第二类的“圈”边界不明,第三类的内容存在矛盾,等等。需要对现行立法关于自诉圈的规定进行合理重构:调整第一类自诉案件范围,适当缩减第二类自诉案件罪名,以及通过制度变革,解决“公诉转自诉”制度近乎形同虚设的问题,强化适用效果;同时取消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关于犯罪客体的限定,避免出现共同犯罪案件中既有公诉又有自诉的尴尬局面。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