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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事实预决效力     被引量:12

Reflection on the Pre-determinant Force of F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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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反思事实预决效力

作者:曹志勋

第一作者:曹志勋

机构:[1]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200030

年份:2015

卷号:37

期号:1

起止页码:130-138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事实预决效力;既判力;争点效;事实排除效;公文书证明力;

摘要:《证据规定》第9条规定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具有预决效力,但是我国学者对此认识不同,从立法论上看也应当否定上述事实预决效力。事实预决效力的主张无法得到传统既判力理论的支持,为达到扩大既判力的目的,应当提起独立的中间确认之诉。比较法上虽然存在扩张既判力范围的理论主张,但是存在标准模糊、缺乏可预见性以及可能无谓浪费诉讼资源的弊端,也不适合我国现有的发展程度,应当澄清既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可能造成的误解。此外,预决效力不同于既判力的事实排除效,也不同于公文书的证明力规则。

分类号:DF72[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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