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原则的差异化——兼驳《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执行检察监督目的设置 被引量:1
Differences on the Principle of Prosecutorial Supervision of Civil Execution
中文题名: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原则的差异化——兼驳《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执行检察监督目的设置
作者:马登科
第一作者:马登科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5
卷号:17
期号:1
起止页码:73-79
中文期刊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目的;纠错型;支持型;公益型;原则;
摘要: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具体原则应当根据具体监督目的进行差异化设计。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首要目的在于治理"执行乱",其次在于协助破解"执行难",另外也要维护执行中涉及的公共利益。2013年通过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仅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限于民事执行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一种类型,在目的设置上过于狭隘。全面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可分为纠错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支持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和公益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不同类型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有着不同的程序设计原则。
分类号:DF72[民事诉讼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乌利希期刊指南;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