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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私法意义上的容忍义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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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私法意义上的容忍义务

作者:胡杰

第一作者:胡杰

机构:[1]河海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31-138

中文期刊名:江海学刊

中文关键词:容忍义务;主体间性;结社自由;社会团结;

摘要:私法容忍义务是公民之间的一种基本法律义务,其之存在以公民对权利的合理理解和妥善行使为前提。私法容忍义务的证成需要借助于权利的社会性、主体间性以及权义关系等范式。私法容忍义务的概念有助于促进社会团结的实现,推动人际关系的理性化。对私法容忍义务的设定应当遵循必要性原则、谦抑性原则以及损益相抵原则。

分类号:D951.63[法律]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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