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中国农民成员权     被引量:16

Membership Right of China's Farmers

收藏

中文题名:论中国农民成员权

作者:童列春

第一作者:童列春

机构:[1]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46-54

中文期刊名: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农民;成员权;权利;村社集体关系;主体地位;村民自治;身份权;

摘要:中国农民成员权是指由中国法律制度确认的,有农民身份者在村社集体关系中享有主体地位和利益份额的法律资格。中国农民成员权是特定范围农民的群体性权利,可使集体权益回归农民,维护村社组织本旨,实现土地保障功能。在私法中,以成员资格为基础安排主体制度,以集体利益为基础安排客体制度,通过成员权衍生权利体系展现权利内容。同时,按照法定程式行使成员权,并依据多种意志共治实现成员权变动。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1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