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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归属认定规则论     被引量:2

On the Legislative Orientation of Marital Debts in Sep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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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归属认定规则论

作者:姜大伟

第一作者:姜大伟

机构:[1]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83-89

中文期刊名: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分居;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

摘要:夫妻在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负债,缺乏共同举债的意思联络,且他方并未共同分享所举之债的利益,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但基于分居并未解消夫妻扶养义务及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法律属性,分居夫妻一方就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生之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就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为限。

分类号:D913.9[婚姻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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