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侵权法上完全赔偿原则的证立与实现 被引量:16
Justification and Realiz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Full Compensation in Chinese Tort Law
中文题名:我国侵权法上完全赔偿原则的证立与实现
作者:周友军
第一作者:周友军
机构:[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37
期号:2
起止页码:97-110
中文期刊名:环球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完全赔偿原则;损害赔偿的范围;差额说;
摘要:完全赔偿原则是商品等价交换方式影响的结果,它契合了侵权损害赔偿的指导性原则和目的,是实现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利益平衡的重要工具,也可以督促人们尽到最优的注意义务。在我国,现行法确立了完全赔偿原则,明确与重申这一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既有助于充分发挥侵权法的救济功能,也有助于强化法律法规对于法官的拘束力。完全赔偿原则在我国当下更需要切实贯彻落实,其具体体现为:受害人所遭受的可赔偿的损害,只要与权益侵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都应当获得赔偿;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程度,也不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其他因素;受害人不能因致害事件获得额外的利益。在适用完全赔偿原则的例外规则时,应当充分考虑其立法目的,避免不当地冲击完全赔偿原则的地位。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