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后债权人保护机制之完善 被引量:15
After the Theory of Company Capital System Reforms of Creditor Protection Mechanism of Perfect
中文题名:论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后债权人保护机制之完善
作者:薛波
第一作者:薛波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年份:2015
卷号:13
期号:2
起止页码:74-83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资本制度改革;债权人利益保护;理念准换;机制完善;
摘要: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后对债权人利益保护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理念层面,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理念从静态的资本信用走向动态的资产信用;在制度层面,法定资本制度的核心价值难以展现,资本三原则的债权保障功能面临弱化,债权人获取交易信息的难度加大;在司法实践层面,公司法人格否认适用空间有待调整,股东抽逃出资和其他违反出资义务的规范适用需要进一步反思。对此,应当及时转变债权人保护的理念,重思资本维持的债权保障机制,强化债权人保护预警机制,拓展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机制,完善公司股东出资责任追究机制。以维护债权人利益之实现。
分类号:D920.4[学习、研究]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