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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生前遗嘱”制度的法律构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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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营银行“生前遗嘱”制度的法律构建

作者:杨松 郭金良

第一作者:杨松

机构:[1]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6;[2]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870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74-79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辑刊

中文关键词:民营银行;“生前遗嘱”;风险防范;

摘要:"生前遗嘱"制度是次贷危机后针对"大而不倒机构"产生的一项新的风险防范与处置制度。在金融稳定理事会和G20的推动下,该项制度已得到各国的普遍认可,并在主要金融市场国家的立法中得以确立。该项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在正常经营期间就制定"恢复与处置计划",以保证发生危机的机构能够迅速恢复健康,为监管机构的处置措施提供基础,实现危机机构的有序处置。民营银行作为金融市场中的"风险自担"主体,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生前遗嘱"制度对其经营发展、风险防控、有序处置等具有重要意义。其内容具体包括明确民营银行"生前遗嘱"的法定目标与监管主体,确立民营银行"生前遗嘱"的制定与更新程序,建立民营银行"生前遗嘱"启动机制,完善民营银行的自救措施等。

分类号:D922.28[金融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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