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医务人员过失判断依据之辨析——以《侵权责任法》施行以来相关判决为主要考察对象 被引量:2
Determination of Negligence of Medic in Medical Malpractice Litigation:Observation of Major Judgments since the Enactment of Tort Law
中文题名:法院对医务人员过失判断依据之辨析——以《侵权责任法》施行以来相关判决为主要考察对象
作者:窦海阳
第一作者:窦海阳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
年份:2015
卷号:37
期号:2
起止页码:167-181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医疗损害责任;过失;理性人标准;司法判决;
摘要:法院在判断医务人员过失时对相关依据的适用多有偏差,实践中的结果常常与理论中的预设相左。因此,应妥当适用相关依据:医疗常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不得仅以是否与之相符为由全然判定过失,其通用性规定可推定过失,但如行为符合患者利益可予推翻。鉴定意见限于提供法官裁判素材,不能做出过失鉴定。关于医疗水平,应确定与当事医方条件相符的参照对象,并以个案情况确定其行为模式,即斟酌患者情况、诊疗行为的风险、收益、成本、发病概率及损害后果。然后将当事医方的行为与之相比以判定过失。总之,对过失的判断不仅要依据医疗常规、法律规范等通用性规定,更要考察个案的具体情况,没有统一内容的模式可循。
分类号:DF526[分则]
收录:BDHX:【BDHX201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8470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