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社会刑事法律实效研究——从“游离”的刑事私了到“规范”的刑事和解
Research of Effectiveness of Criminal Law in the Rural Society: from Private Settlement of Criminal Cases without Legal Hindrance to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中文题名:乡土社会刑事法律实效研究——从“游离”的刑事私了到“规范”的刑事和解
第一作者:陈小彪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5
卷号:14
期号:3
起止页码:32-38
中文期刊名: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乡土社会;刑事法律;实效;刑事私了;规范化;
摘要:缘何“强硬”的刑事法律在“特殊”的乡土社会变得“柔软”,难以实现其应有的实效,概因乡土社会中原有重要资源、力量和因素被我们无意遗忘或有意抛弃,职是之故,我们需要探寻合适的渠道和方法使得刑事法律真正走进这片特殊领域。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和解制度予以法定化,尊重和规范了广泛存在于民间的刑事私了习惯。这一举措为如何实现刑事法律实效提供诸多启示:国家机关在立法或适法时需要尊重民间习惯、倚重民间力量、考虑民众理性以及考察社会因素。否则,刑事法律在乡土社会被无视、架空和规避就不足为奇。
分类号:D920.4[学习、研究]
收录: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