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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不良影响”条款的内涵及司法适用——“微信”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评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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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商标注册“不良影响”条款的内涵及司法适用——“微信”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评析

作者:袁博

第一作者:袁博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19-22

中文期刊名:中华商标

中文关键词:商标异议;商标注册;司法适用;不良影响;纠纷案;行政;复审;内涵;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 原告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诉称,2010年11月12日,其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微信"商标,并于2011年8月27日通过初步审定,指定使用在第38类信息传送、电话业务等服务上。在法定异议期内,张新河(本案第三人)针对"微信"商标提出异议。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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