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地震保险法的立法思考
作者:方印 罗璇琳璐
第一作者:方印
机构:[1]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年份:2015
卷号:33
期号:2
起止页码:109-118
中文期刊名: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地震保险法;价值意义;基本定位;立法宗旨;指导思想;基本框架;制度体系;
摘要:我国地震灾害发生率高,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极大,健全完善我国地震灾害救济机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作为我国地震灾害损失补偿的主要路径的国家财政支持和社会捐助都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因此,制定与出台我国地震保险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国地震保险法的制定与出台应立足于政策性保险为主的先进理念,坚持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和多元和谐的立法宗旨,坚持社会利益优先、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与防灾减灾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我国地震保险法的整体构架应包括总则、地震保险合同、经营规则、地震保险基金、地震保险监管、法律责任及附则等七个部分。我国地震保险法制度体系的建立需要重点解决好运营模式与偿付能力这两大问题。其中,运营模式要解决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在地震保险运作中各自的职责以及其中对所涉及各方关系的处理问题,偿付能力是地震保险有效运营的核心问题,因此,应通过设定合理赔付标准及解决赔付资金来源问题以确保地震保险的赔付能够得到保障。此外,我国地震保险法在地震保险产品的设计特别是保险费率与保险金额的确定问题上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总之,科学合理地提出我国地震保险法立法建议稿,可为今后我国地震保险法的制定与出台提供理念与技术的双重参考。
分类号:D922.284[保险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