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上市公司控制权锁定机制的法律规制——以优先类股份机制为分析样本
作者:刘征峰
第一作者:刘征峰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15
卷号:17
期号:2
起止页码:27-33
中文期刊名: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阿里巴巴;控制权锁定;优先类股份;公司自治;控制权市场;
摘要:阿里巴巴的上市计划引发了学界对控制权锁定机制的争论。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本质是优先类股份机制。以优先类股份机制为代表的上市公司控制权锁定机制排除了控制权市场发挥作用的空间,并加剧了管理层代理人问题。控制权锁定机制对内部监督机制的弱化和外部监督机制本身的局限性是法律对其进行规制的主要原因。法律规制控制权锁定机制存在三种路径:一是彻底禁止控制权锁定;二是适度限制控制权锁定;三是强化替代性措施。在没有明显证据表明控制权锁定会必然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应当选择后两种路径,寻找法律规制和公司自治之间的平衡。
分类号: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