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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窃回质押物并向质权人索赔构成盗窃罪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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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出质人窃回质押物并向质权人索赔构成盗窃罪

作者:罗开卷 舒平锋

第一作者:罗开卷

机构:[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22-24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质押物;盗窃罪;质权人;出质人;索赔;数额较大;诈骗罪;盗窃数额;

摘要:【裁判要旨】出质人窃回质押财产并向质权人索赔的行为,兼具盗窃与诈骗性质。窃回质押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一般应以质押财产的价值认定为盗窃数额;以质押财物失窃为由向质权人索赔,数额较大的,又构成诈骗罪。出质人窃回质押财产并向质权人索赔的行为,成立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牵连犯,应从一重处。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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