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仲裁规则中的“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
Discussion on "Consolidated Arbitration" and "Concurrent Hearing" Under the Rules of Arbitration
中文题名:论仲裁规则中的“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
作者:张文哲
第一作者:张文哲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15
卷号:33
期号:5
起止页码:176-186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合并仲裁;合并开庭;仲裁规则;仲裁机构;
摘要:"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是新兴的仲裁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多方当事人同一争议的仲裁问题。国际主要仲裁规则对"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都有详细且操作性强的规定。我国仲裁规则中关于"合并仲裁"的规定过于简单且不成体系;关于"合并开庭",仅有海仲2015年仲裁规则确立了这一机制,而且程序、范围不明。我国应借鉴国际主要仲裁规则,明确"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的不同制度定位,制定合并权归属、仲裁员指定、在先程序效力等"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的具体仲裁规则。同时,仲裁立法也应对相关机制予以支持、调整。
分类号:DF94[平时国际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