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以反腐败领域的法律法规为例
作者:刘雪斌 蔡建芳
第一作者:刘雪斌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2]中共长春市纪检委,吉林长春130041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22-29
中文期刊名:长白学刊
中文关键词: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实体要求;程序要求;
摘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两大规范体系,它们之间既有差异又有互动,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实行相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实体方面,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需满足两者所蕴含的法治精神的融通、制度的对接、权力界限界定的要求。在程序方面,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要求在党内法规的前制定、制定阶段和后评估阶段参照国家法律立法程序的优点和长处,符合"合法性审查"的要求。
分类号: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