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草地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之检讨
Review of Household Contracting Management on Grassland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中文题名:民族地区草地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之检讨
第一作者:王天雁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2]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宁夏银川750021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34-137
中文期刊名: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族地区;草地承包;家庭承包经营;联户承包经营;
摘要:现阶段我国在民族地区所推行的草地承包经营制度仍然是以农区耕地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分散经营模式。从实施效果来看,其并不利于生态保护和牧民持续增收。联户经营是能够兼顾生产效益和生态保护的最优制度选择,虽然在《草原法》中有所规定,但是并没有被地方政府推行土地承包时作为典型形态加以利用。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推行草地利用制度时不宜进行整齐划一的家庭承包经营,而应当尊重民族地区牧民的集体选择和草地经营的特殊性,在法律制度完善时适度开放草地经营的主体范围和经营方式。
分类号:D922.64[草原法]
收录: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