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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变更的理念与实践——以诉讼请求变更原因的类型化为切入点     被引量:3

The Idea and Practice of Change of Litigious 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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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诉讼请求变更的理念与实践——以诉讼请求变更原因的类型化为切入点

作者:许尚豪 欧元捷

第一作者:许尚豪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12-121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诉讼请求变更;规范维持观;纠纷解决观;

摘要:纠纷当事人若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首先需在社会生活事实中选定由法院审理的事实的范围,再据此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诉讼中诉讼请求项目上的替换与追加,既可能是因社会生活事实变更,也可能是因原告对事实的主观认识有所改变。同一程序能够容忍何种程度的变动,取决于所持观念是规范维持,还是纠纷解决。以纠纷解决价值观来判断诉讼请求能否变更,就是以同一社会生活事实为基准的变更原则,而宽容认知改变而导致的诉讼请求变更,以此充分发挥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能力,达到"案结"即为"事了"。

分类号:DF72[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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