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民法典的制定:复合立法机构的组织与运作 被引量:3
The Formulation of the Code of Republic of China: Organization and Operation of Compund Legislative Body
中文题名:民国民法典的制定:复合立法机构的组织与运作
作者:张生
第一作者:张生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45-55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民国民法;复合立法机构;胡汉民;史尚宽;
摘要:《中华民国民法》(以下简称“民国民法典”)的制定,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最为成功的立法,其制度品质赢得了广泛赞誉,其立法效率亦得到充分认可。民国民法典由看似繁琐的“复合立法机构”制定完成: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负责确定民法各编立法原则,确保民法的政治方向;隶属于立法院的民法起草委员会,负责民法各编草案的起草;立法院立法委员会负责草案的审议、议决;经议决的各编法案最后由国民政府予以颁布实施。在“复合立法机构”的运作过程中,胡汉民发挥了重要的政治作用,将四个机构的运行有效地衔接起来;史尚宽发挥了重要的专业作用,为民法各编立法原则的拟定、篇章结构的设计、全案条文的起草提供了系统的理论支持。
分类号:D908[比较法学]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