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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实现程序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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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担保物权实现程序问题研究

作者:邱国侠 张红生

第一作者:邱国侠

机构:[1]合肥工业大学,合肥230009;[2]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肥230031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01-105

中文期刊名:江淮论坛

中文关键词:担保物权;实现程序;异议救济;民事诉讼;

摘要: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从程序方面对实现担保物权予以保障,实现了与《物权法》等实体法律的衔接。但鉴于相关法律条文较为简约不足以满足现实的需要,其新颖性、复杂性仍需深入探讨。从文义解释来说,担保物权受赠人、受让人和继受人、抵押人、质权人、出质人、留置权人等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所有权人均有权申请法实现担保物权。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系非讼案件,不管标的额大小,均由基层法管辖。至于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核心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他限制条件、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与否无须考虑。法在审查时,应采取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方式。为提高效率,可以就无争议担保物权的先行处理;同时,构建异议之后的优化机制。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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