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客体盗窃行为与盗窃罪法益之反思 被引量:3
Special Object of Theft and Reflection on the Legal Interest of the Crime of Theft
中文题名:特殊客体盗窃行为与盗窃罪法益之反思
作者:张亚军 赵海川
第一作者:张亚军
机构:[1]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年份:2015
卷号:33
期号:7
起止页码:127-132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所有权;本权;占有;盗窃;法益;
摘要:我国刑法中盗窃罪所保护的法益是物的所有权还是物的占有权一直存很大的争议。"所有权说"重点强调刑法对于自物权的法益保护。事实上,所有权的权能类别除了自物权以外,还应当包括由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他物权。"所有权说"的处罚范围过窄是其跨越不了的缺憾。结合新形势下新型客体盗窃行为方式的出现,我们应当考虑盗窃罪首先保护的法益是所有权及其他本权,其次是合法占有,同时考虑"非法占有目的"这一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在法益保护界定中的价值。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