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犯可罚性的反思与重构:以刑法拟制的视角 被引量:4
Studies and Reconstructions on Preparatory Crime: the view of criminal legal fiction
中文题名:预备犯可罚性的反思与重构:以刑法拟制的视角
作者:李凤梅
第一作者:李凤梅
机构:[1]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沈阳110034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33-140
中文期刊名: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预备行为;可罚根据;法律拟制;
摘要:预备犯的罚责根据在于其行为的实行性。然而,在罪刑法定与责任主义的限制下,形式预备犯因不具有构成个罪的类型化描述而根本性地缺失实行行为性,对其处罚显然有违犯罪的构成规则。在依分则规定处罚实质预备犯的同时,对已达到刑事规制界限并实质可罚的、临界于“着手”的形式预备犯进行处罚的可行性解释路径,在于将其拟制为具有高度类质性的实行行为,并由此满足刑事政策对具有严重法益威胁行为处罚的要求,消弭预备犯处罚根据的理论纠葛。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