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治国与程序法治关系研究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ule of Constitution and the Procedural Rule of Law
中文题名:依宪治国与程序法治关系研究
作者:张波 王仲孝
第一作者:张波
机构:[1]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山东淄博255049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28-32
中文期刊名: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依宪治国;程序法治;依法治国;基本权利;
摘要:依宪治国作为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一种重要的治国方略;程序法治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具有保障人权、实现正义以及防止公权滥用的价值,两者统一于依法治国,联系密切,不可分割,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标志。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建设、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健全和落实宪法监督制度是完善依宪治国的具体措施,通过完善程序性立法、培养程序法治信仰则是实现程序法治的有效途径。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