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司法改革中的道德话语
作者:李延舜
第一作者:李延舜
机构:[1]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30-136
中文期刊名:云南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司法改革;制度道德;社会公共道德;法律发现;法律论证;
摘要:传统上法与道德关系的研究集中在立法领域,但随着司法视角的转换,人们发现严格的形式司法在某些道德意味浓厚的案件中步履维艰。司法改革不仅要关注司法的独立性、去行政化等方面,也要关注司法过程中的道德参与及其法律方法。道德参与司法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实质原则,即参与司法过程的道德类型必须进行严格界定,包括制度道德、社会公共道德、法官职业道德和个人良知;二是形式原则,即在司法过程的不同阶段(包括事实认定阶段、法律发现阶段、法律解释阶段、判决生成阶段、法律论证阶段),通过一定的法律方法,实现道德参与的形式化和合法化。
分类号:D902[法制与民主]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