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新债权形式主义”一元物权变动模式之构建
作者:周喜梅
第一作者:周喜梅
机构:[1]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19-123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家
中文关键词: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民法典体系;物权;
摘要: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二元物权变动模式分别对应的民法典逻辑体系及一些重要制度设计是水火不相容的,我国未来民法典无法在二元物权变动模式下进行设计。文章认为应将意思表示、债权与物权的逻辑点统一定格到"债的履行",坚定地采用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但债权形式主义模式现有理论无法解决我国物权变动社会实践的多样性与复杂性,文章对现有债权形式主义模式理论提出了新的发展思路,建议以"新债权形式主义"一元物权变动模式重新诠释《物权法》,以此解决二元物权变动模式带来的所有问题,尤其是排除我国二元物权变动模式给未来民法典体系设计引发的障碍。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