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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亲眷申冤"到“刑及妻孥":论唐代刑事诉讼中的女性    

From 'Relatives Appeal' to 'Punish Families' :The Women in the Criminal Litigation during the Tang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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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从“亲眷申冤"到“刑及妻孥":论唐代刑事诉讼中的女性

作者:陈玺

第一作者:陈玺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2]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64-175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唐代;女性;诉讼;申冤;

摘要:在唐代刑事诉讼中,女性时常履行代诉、申诉、举证等诉讼职责,并可能因宗族亲缘关系而承担刑事连带责任。女性为昭雪宗亲冤屈,时常伏阙直诉,且多与缠诉或自刑等非常行为伴生始终。女性群体基于礼教高于法律之基本认识,以孝义亲伦名义裹胁、绑架律典的现象得以长期存在。唐代司法实践中存在收孥罪人出家女眷的现象,罪犯妻女即使隐遁修持,亦难逃没官厄运。与收孥之法相比,配流、安置是唐代处置罪人女眷的补充方式。将“安置”罪人女眷作为“没官”减等的现象,在平定藩镇活动中多次出现。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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