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新《消法》对格式条款规制的突破与监管思考
作者:苏号朋 郭静静
第一作者:苏号朋
机构:[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35-36
中文期刊名:工商行政管理
中文关键词:格式条款;《消法》;法律规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格式合同;店堂告示;民事责任;
摘要:一、新《消法》对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的突破 原《消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制集中在第二十四条。该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