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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对格式条款规制的突破与监管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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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新《消法》对格式条款规制的突破与监管思考

作者:苏号朋 郭静静

第一作者:苏号朋

机构:[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35-36

中文期刊名:工商行政管理

中文关键词:格式条款;《消法》;法律规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格式合同;店堂告示;民事责任;

摘要:一、新《消法》对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的突破 原《消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制集中在第二十四条。该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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