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正当性思辨
Speculation on the Procedural Legitimacy in the Changes of Compulsory Measures after Arresting
中文题名:公安机关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正当性思辨
作者:魏化鹏 马伟
第一作者:魏化鹏
机构:[1]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2]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上海201701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23-128
中文期刊名: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逮捕;变更强制措施;程序正当性;
摘要:新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的条件做出了细化的规定,批捕权既是检察机关的一项程序性权力,也是检察权制衡侦查权的一种法定方式。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在检察院批捕后随意变更(本文中的“变更”均包括“撤销”)强制措施的情况屡有发生,且在变更逮捕过程中存在不合法、不规范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变更逮捕措施随意、变更逮捕时违反法定通知程序等。鉴于此,有必要将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纳入程序正当化的视野进行审视,增设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的报批程序,赋予公安机关复议、复核权,同时应探索建立“通知被害人”制度,保障被害人在变更逮捕措施程序中的参与权。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