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刑事被告人“阅卷权”及其实现途径
作者:郜占川
第一作者:郜占川
机构:[1]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207;[2]甘肃政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161-165
中文期刊名:兰州学刊
中文关键词:阅卷权;辩护权;核实证据;法律职业共同体;
摘要:在刑事诉讼语境中,刑事被告人的"阅卷权"特指被追诉方对控方案卷的知情权。就权利来源而言,阅卷权源自辩护权这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宪法性权利。阅卷权作为辩护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自始系被追诉人的应然权利,除非本人放弃不得被非法剥夺。有必要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就保障被告人行使阅卷权作出详尽的规定,同时设置必要的例外情形。辩护律师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阅卷权的初级阶段,被告人阅卷权的最终实现有赖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