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治理的模式选择:财税视角下地方主体地位再思考 被引量:3
Pattern of Local Governance:From the Aspect of the Fiscal Status of Local Administration
中文题名:地方治理的模式选择:财税视角下地方主体地位再思考
作者:郭维真
第一作者:郭维真
机构:[1]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年份:2015
卷号:37
期号:3
起止页码:34-42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地方治理;地方主体;模式;
摘要: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政提升至国家治理高度,包含财政在内的国家统治方式面临着全方位的重构。在国家权力内敛化和社会价值多元化的治理模式下,不仅在形式上表现为多主体、多中心、多途径、立体式的协商与合作型社会管理模式;在实质层面,即权力是否可以空间的理性布局分散化,也成为探索地方治理的路径之一。本文将从国家权力体系着手,以财政为中心对新型地方治理的模式选择进行分析,重新思考地方的主体地位。在传统模式下,驾驭型的国家权力以垂直统治为核心,而在以权利重塑国家权力的当今社会,水平的、平等的、和平的谈判模式即治理是推进法治的重要路径。
分类号:D035[国家行政管理]
收录:BDHX:【BDHX201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