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定位与关系探究
作者:潘剑锋 韩静茹
第一作者:潘剑锋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7
起止页码:60-66
中文期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第三人撤销之诉;性质;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再审之诉;
摘要:第三人撤销之诉中许多问题的争论,主要源于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认识的不同。我国2013年民事诉讼法增设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目的,是为了规制实践中日益频发的借助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或调解等司法手段来侵害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属于形成之诉,其最根本的特征是对第三人救济的事后性、诉讼对原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程序安定性具有相当冲击力的特殊性、诉讼结果有能撤销原裁判的变更性。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和特征,决定了该制度的功能不同于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等制度的功能,决定了其并非规制恶意诉讼的治本之术,亦非救济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常态路径。在目前的制度框架下,要发挥好第三人撤销制度以及与其相关联制度的作用,协调好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