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维权“民告官”的困境与出路——以行政诉讼原告适格规则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1
Public Right Protection in Environment Cases: Its Dilemma and Way- out: Focusing on the Required Condition Rules of Litigant in Concerning Administrative Lawsuit
中文题名:环境维权“民告官”的困境与出路——以行政诉讼原告适格规则为分析对象
作者:李少波
第一作者:李少波
机构:[1]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年份:2015
卷号:30
期号:4
起止页码:131-138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原告资格;私权模式;公共价值模式;新兴利益形态;
摘要:我国行政诉讼原告适格规则是私权模式的阐释和捍卫,重在保护私主体的人身、财产等传统权益不受行政行为的侵犯。环境维权“民告官”案件所欲保护的利益,往往是非原告所专有的审美、娱乐、环保以及精神享受等非物质性利益,被诉行为往往不限于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诉讼原告适格规则与环境维权“民告官”案件的现实冲突,要求我国行政诉讼原告适格规则应从私权模式转向公共价值模式,拓展被诉行为的范围与法益保护的范围,以适应我国环境维权“民告官”的客观要求。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