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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遗忘的“东方经验”——再论赔礼道歉的法律化     被引量:11

A Forgotten“Oriental Experience”:Further Discuss on the Legalization of Ap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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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一个被遗忘的“东方经验”——再论赔礼道歉的法律化

作者:黄忠

第一作者:黄忠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15

卷号:33

期号:4

起止页码:115-128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赔礼道歉;责任方式;市场法;市民法;

摘要:赔礼道歉是一种在我国公法、私法领域广泛存在的责任方式,是一个被遗忘的"东方经验",应予发扬,而非摒弃。作为调解"润滑剂"的赔礼道歉可为受害人的愤恨和宽恕以及侵权人的认错和致歉提供沟通空间,有利于促成和解,化解矛盾。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赔礼道歉,其超越了近代民法在责任承担方式上单一化的窠臼,为受害人提供了多样化的救济方式,契合了市民社会的多元价值追求,并不涉嫌违宪。相反,一概否定道歉入法,则无异于离间了道德与法律的互动,有致市民法沦作"市场法"的风险,应予警惕。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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