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后补正合同之效力——以违章建筑物租赁合同为视角 被引量:1
The Validity of Subsequent Correction Contracts:A Perspective into Illegal Building Leasing
中文题名:嗣后补正合同之效力——以违章建筑物租赁合同为视角
第一作者:麻昌华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42-49
中文期刊名: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嗣后补正;违章建筑;租赁合同;合同效力;
摘要:我国目前关于嗣后补正合同效力的学术研究严重不足。最高法院对嗣后补正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规定期限内嗣后取得相关许可证合同例外有效,该认定存在缺陷。嗣后补正合同效力之认定不需识别违反之强制规范类型,合同内容有瑕疵,系违反相关公法之强制规范,具有行政违法性,经行政处罚可涤除违法性,故不影响其民事法律行为之效力。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CSSCI:【CSSCI2014_2016】;普通刊;